多年前,我的朋友Lina向她的妹妹保證,她從中國內地來香港的時候會照顧她。 後來,Lina的妹妹向她借錢,Lina說服丈夫借出這筆錢。實際上,他們並沒有積蓄,於是從銀行借錢,然後再借給妹妹。 結果,他們無法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償還貸款,被迫出售面積約600平方英尺的樓層。他們一直支付非常低的抵押貸款,每月約2,000港元(每月260美元)。 總之,不要以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借錢的方式借出大筆資金,即使是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亦是如此,親戚更加不能夠這樣做。實際上,Lina的丈夫是一位自僱人士,自僱人士的薪酬並不高;另,Lina她自己只是一位沒有工作保障的合同制教師。這是另一個結局令人悲傷的故事。